目前,脱贫攻坚移动信息化工程已完成镇雄、彝良、威信、大关、永善、巧家、绥江七个县共833个基层党建站点的建设。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蒋徳玉) 3月7日,省总工会副主席彭增梅一行到我区调研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职工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彭增梅表示,将把基层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带回去,认真加以研究,为做好以后的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
彭增梅一行还看望慰问了部分困难职工,详细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要依法维护落实好职工福利,通过下基层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努力完成好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工作。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时燕、区人大常务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陈瑛等领导陪同调研推进高等级航道整治,加强翻坝转运设施建设,打造宜宾至巧家500公里金沙江航线,提高金沙江的通航能力。今年两会期间,西藏、青海、四川、云南、重庆5省区市党报联合采访各省区市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请他们建言献策,为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贡献智慧和力量。
来源/云南网记者 左 超 @昭通日报。昭通市在保护长江上游流域生态系统中地位特殊、角色非凡。报名者如实填写《中共昭通宣传部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登记表》以及劳务薪资报价。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九)组织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一年两次)。在微昭通等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公布报名条件,接受社会咨询。
二、选聘范围面向全市范围,选聘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4. 不适宜担任选聘单位公职律师的其他条件。
(四)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市委宣传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聘: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三)评选阶段(3月29日至3月30日)。
由市委宣传部从劳务薪资报价中选取最低报价的3名选聘人员进入评选并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制办业务骨干各1人组成法律顾问评选工作小组进行面试评选,采用面试打分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与聘任机关约定的其他义务。
2. 本人曾受到警告以上党政纪处分的。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
六、法律顾问的权利和义务(一)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期间享有下列权利: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提出法律意见。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在征得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的前提下均可报名。
4. 不适宜担任选聘单位公职律师的其他条件。三、选聘对象资格条件(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共党员。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二)法律顾问承担下列义务: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五)为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征收补偿事项等提供法律服务。(三)评选阶段(3月29日至3月30日)。
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至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昭通新闻网讯为建立中共昭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产办、市委外宣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昭办发〔2017〕17号)要求,现将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产办、市委外宣办)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与聘任机关约定的其他权利。(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 为达到被选聘目的,弄虚作假,捏造、伪造有关文件资料的。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附件:中共昭通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登记表中共昭通市委宣传部2018年3月16日来源:微昭通。五、法律顾问履职方式和职责法律顾问采取发表咨询论证意见、提供书面法律意见等方式履行职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列席市委宣传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相关会议,使法律顾问服务于决策全过程。(三)参与全面深化改革事项的咨询论证。 七、选聘程序和办法主要包括公告、报名、评选、公示、聘任五个阶段。
一、选聘名额法律顾问1名。在微昭通等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公布报名条件,接受社会咨询。
根据评选情况,法律顾问评选工作小组提出拟选聘人选报市委领导审批后,在微昭通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获得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资料、文件和其他必需的工作条件。
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一)公告阶段(2018年3月19日至3月26日)。(四)公示阶段(3月31日至4月6日)。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报名地点为中共昭通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市委大院3号楼5层),联系电话0870-2120266,。(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聘: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报名者如实填写《中共昭通宣传部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报名登记表》以及劳务薪资报价。由市委宣传部从劳务薪资报价中选取最低报价的3名选聘人员进入评选并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制办业务骨干各1人组成法律顾问评选工作小组进行面试评选,采用面试打分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
(三)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四)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市委宣传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二)报名阶段(2018年3月27日至3月28日)。(八)作为代理人代表所在党政机关出庭应诉。